1.目的
对工业冷水机的产品实现的各阶段实行适当的监控和测量﹐确保产品符合要求。
2.范围
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业冷水机产品的监控和测量。
3.职责
3.1研发部﹕负责提供所有物料验收的监控和测量的技朮资料。
3.2品管组﹕对公司购进的物料到生产出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的监控。
3.3厂务部﹕负责策划和安排工业冷水机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工序的监控和测量。
4.定义
4.1免检
本公司合格供货商且符合下列资格之一﹐由(副)总经理核准的﹕
4.1.1本厂无法检验的物料﹐由供方提供合格证明的。
4.1.2辅助物料﹐不直接影响质量的。
4.1.3产品具UL﹑CSA﹑GS﹑CE﹑JIS等标志的。
5.程序
5.1进料验收
5.1.1仓管收到来料后,将物料卸至进料检验区,查对送货物料的品名﹑规格等是否和“(非)原物料请(采)购单”相符。若有误﹐立即通知采购处理﹔若无误﹐则签收﹔仓管填写“进料验收单”通知品管人员检验。
5.1.2品管人员首先凭《免检一览表》判定是否属免检类物料﹐若是﹐则作合格物料处理。反之﹐则依以下程序执行。
5.1.3非免检类﹐则按《进料检验指导书》进行检验。合格时﹐在“来料标签”上注明合格并通知仓管将其放置于指定的原材料储存区﹔不合格时,在“来料标签”上注明不合格并通知仓管将其放置于指定的不合格品区。依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执行﹐所有的质量状况均应记录于“进料检验记录表”上。
5.2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测量
5.2.1生产过程中作业员依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标准作业﹐并按要求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主检验且加以标识﹐不合格品经品管确认后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执行。
5.2.2品管人员根据相关的检验指导书和《QC工程表》进行巡检﹐对生产好的并经过自检的产品进行确认后方可流入下一道工序﹐不合格品由生产课隔离摆放﹐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执行。所有的质量状况均应反映在“IPQC巡检记录表”上。
5.3成品检验
5.3.1生产部对巳生产好的重庆工业冷水机产品﹐填写“报检单”后交品管组检验。
5.3.2品管人员根据《最终检验指导书》对重庆工业冷水机产品进行检验﹐若是机组则由品管和维护部人员依《机组测试指导书》进行机组运行测试﹐测试完后测试数据填入" 机组测试记录单"﹐由研发部主管与维护部主管根据" 机组测试记录单"里的内容进行机组性能审核﹐品管组根据审核意见判定机组是否合格。
5.3.3检验合格时﹐则在产品表面贴上"合格证"方可入库﹐检验不合格时﹐立即通知生产部门返工﹐修复后由品管重新检验﹐参见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﹐检验完毕﹐将检验结果填入" QA检验记录表"中。
5.4监控和测量使用的器具应定期送校和日常维护﹐按《测量与监控设备控制程序》执行。
5.5监控和测量的结果应记录﹐按《质量记录控制程序》执行。
5.6品管根据各种监控和测量数据记录﹐按《数据分析控制程序》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。
6.相关的文件及附件
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 GC-QP-8.3-01
《测量与监控设备控制程序》 GC-QP-7.6-01
《质量记录控制程序》 GC-QP-4.2-02
《数据分析控制程序》 GC-QP-8.4-01
《QC工程表》 GC-Q-SP-001